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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th February
2010
written by KrzyCube

xuyou 写了一篇 开发人员为何应该使用 Mac OS X 兼 OS X 小史 , 以作为开发平台的便利性及其历史演化角度阐述Mac OS X的出色之处。

接着Twitter上就引出了另外几篇关于Mac的旧文:

@virushuo 在iBook 还不是那么好用的时候(2006年)写的这段时间在干什么,顺便说说苹果, 让后来者(@xiaolai)感叹买Mac赶上了好时机。

@robbinfan 从自身体验出发写的两篇:我的PIM之旅(2) – 用Mac和iPhone来实现我的PIM 以及 为啥国外的开发人员都喜欢用Mac呢?

另外还有在 xuyou 的帖子中也提及的由 @tinyfool不久前写的为什么我认为每个程序员都应该用Mac OS X?, 以目前的市场情况,设备及平台趋势,开拓视野等角度论述其理由。

已经有了从各个角度出发帮忙推广Mac的好帖子,我这种还没成为Mac用户的就不装13掺和了,发这帖一是为了汇总一下上面的几个帖子,二是抒发下这两天的一点体会。

09年买的电子产品中,有一个黑莓手机和一个三星的移动硬盘。

原本我是“有迫切需求才购买”的坚定执行者,买黑莓是一个意外的进步,想试试不同的手机,原来的Nokia直板6070虽然功能简单然反应迅速,方太拿去还用得很顺畅。但它开始让我对工具的态度发生了改变。我喜欢上黑莓的全键盘,用它在旅途中写笔记,记录想法,写blog;用稍快的edge网络上网,借助opera浏览器“即时”搜索需要的信息,用它上twitter保持真正的即时……。对比原本以满足我“能发短信打电话就行”需求的老手机,它引导我发现更多美妙的需求,也提高了处理效率。

而移动硬盘的出身更凄惨,是因为我自己动手拆修笔记本将本子整得苟延残喘,怕一旦搞挂了或者启动不了要拆本子里的硬盘出来快速利用其中的数据比较麻烦,才买了移动硬盘备份数据。在这点上,1、我不是保存视频的爱好者,通常看完就删 2、不能随便丢失的文档都会在多个远端备份。 所以死硬地认为笔记本里容量甚小的硬盘足以满足我的需求。直至前两天跑进机房去给已经退役过一次的众多测试服务器更新系统,老莫( @longshanksmo )同学带着带着他的笔记本进去播放Star Trek来消磨装机等待时间(主要是为了诱惑我跟他一起看一遍全系列的Star Trek),并给我解说精彩的故事。在服务器的集体愤怒的轰鸣声中,我终于妥协,乖乖交出移动硬盘让老莫带回家从他的怪兽级超级下载服务器上给我拷视频。周末他又在GTalk上发他收集的各种精彩的视频资源信息给我看,充分发掘了我对诸如:MythBusters系列,pixars的短篇集,战争风云,战争与回忆……  之类精彩视频的需求。当时我就感慨:“移动硬盘买晚了啊,看来要尽快入手Mac以’被‘发掘新需求。” 当然了,我目前还坚持着我的底线, 没有受老莫同学诱惑把他收藏的N多古典音乐也塞进我可怜的硬盘里。

读大段文字的网页时,我喜欢文字有更好的显示效果,于是在看开头提到的那几个帖子时,将原本没在Safari中打开的网页重新打开一次,来来回回地拷链接,觉得长久以来使用的方式还是太别扭了,就在Twitter上求助,收获几个有趣的方法且让我又受Mac刺激的记录:

–【求教推特大神,剪贴板中复制了一个URL,什么办法能最快地在浏览器中打开它?】–

1.liyang80s: 我的方法:开浏览器, F6 , Ctrl+V , Enter 。
    KrzyCube: 就是因为觉得这么干太慢了
    liyang80s: 我也觉得,更快的肯定有,需要用一些软件脚本之类的。
    liyang80s: 这类的我也想过,比如开着 IM 的话给自己发个消息然后点击,
               不过对于 Firefox 开一天的人来说还是直接打开好了。
    KrzyCube: 我也浏览器常开,其实最想省掉的是“C-v + Enter”
2.hushuqi: 打开word,ctrl+v,点击链接
    jeffz_cn: 打开个Word很慢的……我倒经常是win + R,然后ctrl + v,回车。
3.zhuangbiaowei: 如果用chrome,不必Ctrl+C,直接选中以后点右键,
                 就有一个打开该网址。
    KrzyCube: url大多数情况下不在浏览器页面中,不然多数浏览器都可右键了,
              Opera这种支持全快捷键的可以更猛
    zhuangbiaowei: AutoHotKey
4.virushuo: 如果在mac上,用quicksilver,连ctrl+c都不用就可以打开了。
            win上有类似工具,应该也能做到。

—-
最后这条mac最吸引我的原因是:我在Ubuntu下使用仿Quicksilver而生的Gnome Do用得很开心!

30th December
2009
written by KrzyCube

上周末跟LP逛附近的Decathlon运动品超市,买了一个size 3的篮球,即给小孩子玩的mini篮球。而且,这还是我学篮球开始到现在十年(1999~2009)来,自己买的第一个篮球。十年中去球场从来不自己带球,只管参赛。有十年球龄在手,还是没牛到敢带个size 3的球去球场装B。买它一是刚看到时的冲动+兴趣,二是已近半年没有踏进球场了,手痒得厉害,买个球可以放在办公室不时摸一摸,在办公室里小球是比较适合的。而能最终从LP那申请到这笔经费的最大理由是:这是为咱孩子预备的。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小球出现在办公室之后,居然挺受欢迎,旁边几个同事双眼放光,一下让我发现好几个爱篮球的人。现在的我早就没了中学时代那种视篮球为唯一寄托的专注,大家也都工作日程表满满,都不会见个同事就先拦住问一问打不打篮球。

前段时间曾想提个建议在公司办公楼下安个篮球架,都不用画线,有块空地放个架子能投篮就行。午饭和晚饭时间大家都能下楼来活动活动,还有不少同事会在脑子短路时下楼来吞云吐雾一番,可顺便活动手脚,需求大大滴啊。结果前前后后逛了两圈发现连这点地方都没有,楼下不是小道就是车位,除非有办法把楼后面那片小农场买过来改造,不过那样我估计会得罪很多人,现在开心农场火着呢。

如今球有了,打球的人也够开一场的了,虽然球架依旧没地方摆,不过它每天在办公室呆着,时不时在大家手里把玩着,传递着。大家约个时间到附近学校之类的地方找个球场开一局已经为时不远了。

这小球的出现,是一个淡淡的诱惑,能不停勾起大家打球的乐趣,并不断推进这个事情被实现,并以大家看来更好的方式。因为一出现一大群篮球爱好者,就不是一个角落里的球架就能解决问题的了,大家需要的是个赛场。

需求变了,实现方式变了,小球会一直在办公室里呆着,乐趣持续存在。或许大多时候,只是需要存在一个小小的,能持续起作用的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