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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th February
2010
written by KrzyCube

xuyou 写了一篇 开发人员为何应该使用 Mac OS X 兼 OS X 小史 , 以作为开发平台的便利性及其历史演化角度阐述Mac OS X的出色之处。

接着Twitter上就引出了另外几篇关于Mac的旧文:

@virushuo 在iBook 还不是那么好用的时候(2006年)写的这段时间在干什么,顺便说说苹果, 让后来者(@xiaolai)感叹买Mac赶上了好时机。

@robbinfan 从自身体验出发写的两篇:我的PIM之旅(2) – 用Mac和iPhone来实现我的PIM 以及 为啥国外的开发人员都喜欢用Mac呢?

另外还有在 xuyou 的帖子中也提及的由 @tinyfool不久前写的为什么我认为每个程序员都应该用Mac OS X?, 以目前的市场情况,设备及平台趋势,开拓视野等角度论述其理由。

已经有了从各个角度出发帮忙推广Mac的好帖子,我这种还没成为Mac用户的就不装13掺和了,发这帖一是为了汇总一下上面的几个帖子,二是抒发下这两天的一点体会。

09年买的电子产品中,有一个黑莓手机和一个三星的移动硬盘。

原本我是“有迫切需求才购买”的坚定执行者,买黑莓是一个意外的进步,想试试不同的手机,原来的Nokia直板6070虽然功能简单然反应迅速,方太拿去还用得很顺畅。但它开始让我对工具的态度发生了改变。我喜欢上黑莓的全键盘,用它在旅途中写笔记,记录想法,写blog;用稍快的edge网络上网,借助opera浏览器“即时”搜索需要的信息,用它上twitter保持真正的即时……。对比原本以满足我“能发短信打电话就行”需求的老手机,它引导我发现更多美妙的需求,也提高了处理效率。

而移动硬盘的出身更凄惨,是因为我自己动手拆修笔记本将本子整得苟延残喘,怕一旦搞挂了或者启动不了要拆本子里的硬盘出来快速利用其中的数据比较麻烦,才买了移动硬盘备份数据。在这点上,1、我不是保存视频的爱好者,通常看完就删 2、不能随便丢失的文档都会在多个远端备份。 所以死硬地认为笔记本里容量甚小的硬盘足以满足我的需求。直至前两天跑进机房去给已经退役过一次的众多测试服务器更新系统,老莫( @longshanksmo )同学带着带着他的笔记本进去播放Star Trek来消磨装机等待时间(主要是为了诱惑我跟他一起看一遍全系列的Star Trek),并给我解说精彩的故事。在服务器的集体愤怒的轰鸣声中,我终于妥协,乖乖交出移动硬盘让老莫带回家从他的怪兽级超级下载服务器上给我拷视频。周末他又在GTalk上发他收集的各种精彩的视频资源信息给我看,充分发掘了我对诸如:MythBusters系列,pixars的短篇集,战争风云,战争与回忆……  之类精彩视频的需求。当时我就感慨:“移动硬盘买晚了啊,看来要尽快入手Mac以’被‘发掘新需求。” 当然了,我目前还坚持着我的底线, 没有受老莫同学诱惑把他收藏的N多古典音乐也塞进我可怜的硬盘里。

读大段文字的网页时,我喜欢文字有更好的显示效果,于是在看开头提到的那几个帖子时,将原本没在Safari中打开的网页重新打开一次,来来回回地拷链接,觉得长久以来使用的方式还是太别扭了,就在Twitter上求助,收获几个有趣的方法且让我又受Mac刺激的记录:

–【求教推特大神,剪贴板中复制了一个URL,什么办法能最快地在浏览器中打开它?】–

1.liyang80s: 我的方法:开浏览器, F6 , Ctrl+V , Enter 。
    KrzyCube: 就是因为觉得这么干太慢了
    liyang80s: 我也觉得,更快的肯定有,需要用一些软件脚本之类的。
    liyang80s: 这类的我也想过,比如开着 IM 的话给自己发个消息然后点击,
               不过对于 Firefox 开一天的人来说还是直接打开好了。
    KrzyCube: 我也浏览器常开,其实最想省掉的是“C-v + Enter”
2.hushuqi: 打开word,ctrl+v,点击链接
    jeffz_cn: 打开个Word很慢的……我倒经常是win + R,然后ctrl + v,回车。
3.zhuangbiaowei: 如果用chrome,不必Ctrl+C,直接选中以后点右键,
                 就有一个打开该网址。
    KrzyCube: url大多数情况下不在浏览器页面中,不然多数浏览器都可右键了,
              Opera这种支持全快捷键的可以更猛
    zhuangbiaowei: AutoHotKey
4.virushuo: 如果在mac上,用quicksilver,连ctrl+c都不用就可以打开了。
            win上有类似工具,应该也能做到。

—-
最后这条mac最吸引我的原因是:我在Ubuntu下使用仿Quicksilver而生的Gnome Do用得很开心!

4th September
2009
written by KrzyCube

凌晨的时候忽然兴起,打开下载了很久却一直没有看的一小段视频,E.W. Dijkstra的一段采访。有些年头了,2000年拍的。(前些时候在twitter上看到有人翻出来了,应该是从@turingbook 那看到的)

此时只有CPU风扇的声音伴着我了,静静地听着。荷兰语英文字幕,这种我原以为怎么都听不懂的声音,倒是让我听出点熟悉的感觉来了。放狗一搜,荷兰语是由古代低地德语诸方言演变而来
比如,D爷爷那句著名的:

Computer Science is no more about computers than astronomy is about telescopes.

荷兰文是:
Informatica gaat net zo min over Computers als Astronomie over Telescopen.
而德文当是:
Informatik ist nicht mehr über Computer als Astronomie mit Teleskopen.
像吧。
D爷爷的声音平稳,间或响起的配乐也很轻柔,很符合他的房子所在的环境和其中的装饰。这25分钟的视频中,可谓句句都是金子了:
当荷兰很多大学往他们的专业里掺水的时候,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选择了减少招生来保证质量。又心有戚戚了一把。
以莫扎特和贝多芬创作为例,来说不同的Programming Styles。说当莫扎特开始作曲的时候,作品已经完成了,所谓胸有成竹,且手稿是用漂亮字体一气呵成的。而贝多芬则相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想法时,他就开始写了,一遍一遍地改。纸上到处贴着修改补丁(然后发现第九遍改动与第一遍一样)。莫扎特素有天才之名,贝多芬在小学课本里的描述则是:弹琴弹到手指过热需要水冷,水渗下楼惊了邻居。可见其勤奋,据说弹的那曲就是《月光曲》。不过D爷爷又说这种在过程中学习进化是属于盎格鲁萨克逊(Anglo-saxon传统–迭代开发亦如是。

另外一个让我有膜拜冲动的就是D爷爷那些以 “EWD xxx-xx” (x表示数字)编号、清晰漂亮的手稿了,据说每天都写下自己的想法。
说实话,或许我道行不够,通篇我都没觉得D爷爷是个伟大的计算机科学家,更像是个爬格子的作家,特别是他在台灯下用钢笔写字的时候,平稳、含蓄而又充满了饱满的表达。虽然他是那种牛到写机器码编程的人,还为不存在的机器编程–软件跟硬件同时造,自然没法测试。又说当年写X-8系统时,机器是实时中断的,还是没法测试。不过他说,高级语言也就帮人搞定了琐碎部分,无法替人完成编程的根本问题。所以,写机器码还是高级语言不是重点,脑袋有多少份量是关键。
或者,他纯粹就是个看透了计算机科学、功力已臻化境、退隐江湖的人。后边几分钟就讲讲他和夫人怎么结缘,以及他如何深受其母亲影响了,回归生活。片尾,他与夫人坐在简洁的起居室中一起玩填字游戏,那简直就是黄易笔下的破碎虚空境界的前奏。
我都忘了自己从哪下的视频了,不过在下面的链接可以找到:

如果没看过这段视频的话,这段视频里还有提到当年登月计划即将发射时,一个致命软件错误是意外发现的(By ac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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